場地借用申請

保證責任台灣區花卉運銷合作社
夢想市集場地借用須知:

一、凡單位團體欲借用本社市集場地者,均依本須知辦理相關手續。
二、單位團體需正式函文或填具申請表(如附表),經本社審核同意後簽訂切結書及合約始接受借用。
三、依許可用途使用。
四、不得將場地轉借或變相提供他人使用。
五、使用期間應負責維持場內外秩序、公共安全、環境衛生及居家安寧。
六、活動所需臨時性廣告物,其設置須經相關單位核准者,應於核准後始得設置。
七、接受管理人員之監督及指導。


場地借用申請書
場地借用切結書